鄂二师院党发〔2025〕32号
秦晓晗,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山东日照人,硕士研究生,200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6月进校工作至今,任体育学院讲师。
经审查,秦晓晗同志在任体育学院讲师期间,存在以下违反生活纪律问题。在2021年6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其违规在澳门足球博彩“皇冠”网上参与足球博彩赌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版)第一百三十四条相关规定,经学校2025年第26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秦晓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25年7月11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决定,可向学校纪委、党委或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