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4-29浏览次数:1350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二师院党发〔2020〕5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学校党委、行政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020124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各项要求,武汉市已全面进入战时状态。为加强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全校疫情防控工作。由校党委书记张国秀、校长郑军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工部团委、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离退休工作部、工会、教务处、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集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校内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宣传教育、学生、教职工、卫生与后勤保障、安全与保卫、监督执纪7个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1.负责及时接受并传达上级指示,随时关注师生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好每日统计工作,保持对发病师生隔离及诊治情况的跟踪掌握,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负责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3.协调校内各单位及时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人:王青

(二)宣传教育组

1.负责及时有效开展科学疫情预防知识宣传。

2.及时跟踪了解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关注学校各类媒体舆情,并做好舆论引导、媒体接待工作。

责任人:方喻、石嘉志

(三)学生工作组

1.通过多种渠道对学生加强假期自身防控提醒和防控知识教育。

2.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引导,特别是要求学生相信党和政府,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

3.统筹协调各教学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全面掌握春节期间学生离开学校所在地情况,与离校学生保持联系,在学生中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生中新型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情况。

4.对确诊和疑似病人进行隔离告知、心理疏导及安抚等工作。

责任人:金殿中、文敏、杨青、各教学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四)教职工工作组

1.通过多种渠道对教职工加强假期自身防控提醒和防控知识教育。

2.对教职工进行正面教育引导,特别是要求教职工相信党和政府,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

3.统筹协调校内各单位,全面掌握春节期间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教职工离汉情况,与离汉教职工保持联系,在教职工中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教职工中新型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情况。

4. 对确诊和疑似病人进行隔离告知、心理疏导及安抚等工作。

责任人:王青、刘元锋、左林霞、郝国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五)卫生与后勤保障组

1.负责组织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做好食堂、宿舍、教室、教师公寓等重点部位每日消毒工作;在公共场所配备消毒液、洗手液,安装红外测温仪;负责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用工人员健康状况核查。

2.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物质采购,保证相关防疫、消毒药品和物质材料存储到位。

3.保证食堂各类食材等生活必需品充足预备,确保菜品质量和数量,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责任人:石嘉志、王诗龙

(六)安全保卫组

1.加强对学校校门及进出人员监测与管控,做好各项突发情况反应准备。

2.加强校园疫情监测,保证24小时值班待命。

3.校内发现疑似症状人员后,与东湖高新疫情防控值班室、社区及同心派出所驻社区民警联系。

责任人:王岩

(七)监督执纪组

加强监督,严格执纪,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漏报瞒报、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进行督查和处理。

责任人:龙涛、周忠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引导、联系和统计、反馈工作,及时报告相关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根据学校要求引导、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尽量不要外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信谣不传谣。

(二)各工作组要各负其责、高效联动,严禁互相推诿、渎职失职、延误战机等现象发生。

(三)各单位如发现疑似病例,按如下方式处理:

1.校内居住人员如出现经医院确认的疑似症状,通过信息收集渠道第一时间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经确认后分别报送省教育厅、东湖高新疫情防控值班室(027-65526421)、社区及同心派出所驻社区民警,及时获得工作指导和帮助。后勤集团迅速组织人员进行重点部位消毒工作,病人所在单位要开展隔离告知、隔离及治疗情况跟踪上报、心理疏导及安抚等工作。

2.校外居住人员如出现经医院确认的疑似症状,通过信息收集渠道第一时间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经确认后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建议发病人员及家属根据武汉市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公告要求,采取自我隔离、到指定医院就诊、与所在社区取得联系、争取帮助等措施。病人所在单位要开展隔离告知、隔离及治疗情况跟踪上报、心理疏导及安抚等工作。